发布时间:2017-09-08
发布者:人力资源管理
基于劳动法律体系中保护劳动者乙方权益的倾向性立法原则,用人单位想合理合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,难度超大,很有可能呗认定违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,对于单位而言,更糟糕的甚至是用钱都解决不了问题,有的员工就是要回复劳动关系而不要经济赔偿,有时候这种诉请还能获得支持,单位欲哭无泪。因此,对于用人单位而言,如能协商解除劳动关系,实在已是非常不错的选择。
那么,在协商解除是,协议书就当如何约定?
一、说明是哪方提出解除的
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的,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,但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(且理由不属于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),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,其他的权利义务也有较大的差异,比如年终奖等,后者的这种情形下,如果HR没有在协议中载明,真是重大的失职。
二、说明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
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用人单位承担用工责任的开始时间,尤其是最常见的缴纳社会保险争议,即便是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中约定双方再无争议,但一旦认定入职时间远早于社会保险的缴纳时间,用人单位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
三、说明合同解除时间
确定具体的解除日期对于避免争议较有意义。此对于劳动报酬的支付、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、年休假待遇支付、经济补偿年限认定等均直接关联。
四、说明五险一金缴纳的皆知日期
工资是结算到合同解除之日,五险一金可不是。
五、说明经济补偿金是否需支付以及支付多少
经济补偿金是离职时发生争议最多的问题,且也是金额最大的项目。应予以特别、单独的说明。
虽然法律上明确规定,经济补偿金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,以一年一个月计算,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计算,但只要双方协商一致,数额可以由双方共同决定。
作为用人单位一方,需要提醒的是,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。所以别失职导致支付高薪员工的补偿年限或基数高于法定标准。
另需特别提示的是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这种情形下并非法定需支付代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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